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已触发“法兰转债”的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法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法兰转债”。
●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若“法兰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6月1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法兰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提前赎回权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了33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债券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kaiyun官方网站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71号文同意,公司33,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法兰转债”,债券代码“113598”。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开始转股的日期为2021年2月8日,初始kaiyun官方网站转股价格为13.88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8元/股调整为9.70元/股,自2021年8月3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关于“法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9.70元/股调整为9.48元/股,自2022年7月1日起生效。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关于“法兰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根据《法兰泰克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规定,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股票自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3月1日期间,满足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法兰转债”当期转股价格9.48元/股的130%(即12.33元/股),已触发“法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法兰转债”的议案》,鉴于“法兰转债”的公开发行日为2020年7月31日,存续期6年,到期日为2026年7月30日,剩余存续期较长,当前募集资金已按照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投入建设使用,结合公司及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法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法兰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若“法兰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3年6月1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法兰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法兰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经核实,在本次“法兰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法兰转债”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均未持有“法兰转债”且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交易“法兰转债”的计划,如上述主体拟交易“法兰转债”,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